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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检+地检”双线合作,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出庭支持公诉,合力筑牢耕地保护法治屏障 |
时间:2025-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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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检+地检”双线合作 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出庭支持公诉
合力筑牢耕地保护法治屏障
2025年5月14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地铁协作”办案组一行三人来到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出庭支持公诉,现场邀请该苏木群众80余人到庭旁听,通过“联合办案+公开审理+庭后普法”,把庭审现场变成一堂深入人心的法治公开课堂,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教育”叠加效应。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涉案人员杭某某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草原生态资源严重破坏。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地铁协作”办案组成立以来,地方检察院积极配合,从办案程序,包括告知、送达、讯问、认罪认罚等环节,弥补铁检院异地办案的时间、空间局限。双方充分履职形成办案合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面审查证据,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起诉,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联合出庭公诉,不仅形成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震慑,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更体现了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后,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领域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民生福祉。内蒙古草原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擅自破坏。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发挥检察能动履职,坚持“从严从快从细”打击遏制毁林毁草类犯罪。 在此次庭审中,地铁双方协同发力,深化检察履职,合力打击遏制毁林毁草犯罪行为。鉴于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法院当庭做出宣判。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自首、积极恢复涉案地块、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犯罪嫌疑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罪嫌疑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提起上诉。公诉人凭借扎实的证据、有力的指控,为当地农牧民群众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生态安全的态度,也为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敲响警钟。
庭审前后,“地铁协作”办案组对到场参与旁听的伊和乌素苏木群众进行了毁林毁草普法宣传。通过“庭审现场+普法下沉”增强群众法治认同,在聆听完现场公开庭审以后,法官、检察官还通过讲解当地发生过的非法占用草原、林地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检察人员将宣传手册发到现场群众手中,20余名村民主动咨询土地相关法律问题,对于他们提出不解和疑惑,检察官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解答。针对“承包土地可以种植什么作物”“开垦用地审批部门”等高频问题,从真实案件到引发的法律后果,从绿水青山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到“生态环境修复者”,检察官逐一释法解答,引导倡议农牧民群众共同守护当地生态环境。此次庭审后共发放资料近百份。这种“庭后普法”直通群众心里,让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有效促进生态保护“前端治理”,构建地方“人人参与”的生态保护格局。村民感慨:“以前总觉得自家地想咋用就咋用,今天才知道改变土地用途后果如此严重!”。  此次公开庭审通过“典型案例→集中管辖→系统治理”递进模式推动源头防控,广泛传导“从严、从快、从细”打击毁林毁草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期能让社会公众提高认知,全面理解破坏草原、林地等资源对生态环境及人们生活造成的深远影响,从源头上杜绝毁林毁草行为滋生的土壤。通过以案为戒,让广大群众知法守理,合理合法地利用草原、林地生态资源,共同守护人类的美好家园。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还需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此次公开开庭为“地铁协作”纵深发展打开新思路。下一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地铁协作”机制,依托“借鉴地方办案助力+铁检指定管辖特色”相结合,持续加大对破坏草原、林地等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优检察保障。
文字:白晓敏、张思敏、李泽祥 图片:张思敏 编辑:于嘉乐 审核:李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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