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打击非法猎捕
奏响大自然“和谐共生曲”
暮色笼罩下的杭锦旗草原,紫光灯束频繁闪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特殊光源非法捕捉野生蝎子,并通过秘密渠道高价出售,形成跨区域“猎捕、收购、运输、贩卖”的黑色产业链,对草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蝎子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药用价值,在黑市收购价很高。利益驱使下,一些人就动起了歪心思。”地方检察人员介绍。
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守护草原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以“地铁协作”为纽带,立足跨区域司法协同优势,展开对非法狩猎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书写了生态司法保护的协同新篇章。

非法狩猎犯罪链条长、跨域广,犯罪分子通过精密分工与隐蔽运输,构建起“猎—运—销”黑色产业闭环,给打击工作带来挑战。两家检察机关精准分工:呼和铁检院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主攻非法猎捕源头案件;杭锦旗检察院聚焦下游犯罪,严厉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案件。通过建立“铁检主导源头、地检深挖下游”的协作机制,双方打破地域壁垒,对犯罪网络展开纵向“穿透式”打击,实现“抓获一人、深挖一串、摧毁一网”的治理效果。
针对跨区域办案面临的空间、地域限制,双方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办案模式,依托远程提审系统、云端听证平台,实现“云端办案”常态化。同时,创新“人案深度融合”机制,铁检员额检察官作为环资办案骨干牵头把控案件方向,地方院指派助理、书记员、法警等精干力量嵌入办案组,在证据梳理、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关键环节协同发力。这种以“铁检主力攻坚+地检全维支持”的协作模式,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让司法效率在“物理距离”中实现“化学聚变”。
在案件办理中,双方针对猎捕、运输、销售等不同环节,就犯罪数额认定、主观明知、上下游犯罪衔接等问题统一司法标准,解决跨环节法律适用分歧。针对不起诉案件,检察机关联合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同向发力,建立“刑事处理—行政监管—后续补救”反向衔接机制,明确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的案件适用范围,对异地听证、案件移送以及跟进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从“单向衔接”转向“双向互动”,形成“打击犯罪、修复生态、源头治理”的完整闭环。
除严厉打击犯罪外,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同步推进溯源治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意见书、召开公开听证会,督促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加强重点区域巡护、阻断非法交易渠道,对环境资源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同时,地铁双方还针对跨区域案件办理过程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总结,精选典型案例联合发布,以“以案释法”警示社会——非法猎捕野生蝎子不仅面临刑事追责,还需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打击、预防、补救”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有效破解非法狩猎案件“源头难治、猎捕难禁、销售难追”问题,织密生态保护网,让草原生物多样性得到更坚实的司法守护。
从草原深处的猎捕现场,到跨域司法的协作现场,“地铁协作”的生动实践印证:铁路检察的“跨域优势”与地方检察的“属地优势”同频共振,将形成破解生态治理难题的强大合力。这种跨域组合协同共治,不仅是对非法犯罪的有力震慑,更是新时代生态司法协同的创新样本,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彰显检察智慧。
文字:范雪娜、张思敏、王美英
图片:张思敏
编辑:于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