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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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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一盏心灯 近日,呼和铁检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拐骗儿童罪案件宣告不起诉,连日来笼罩在被不起诉人小刚(化名)心头的阴云终于散去,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他感动不已:“感谢检察官及时挽救了我,让我走回正途,听了检察官的教育讲解,我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之间险些触犯法律,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今后我一定谨言慎行,稳妥的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2023年12月初,12岁的小夏(化名)因极度厌学休学在家,在网络上玩游戏时结识了17岁的小刚,两人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小夏由于厌烦父母的管教,便萌生了离家出走的想法,并恳求小刚过来接走她,否则便要轻生。在她的一再请求下,小刚来到小夏居住地,本着带小夏脱离困境的目的,为小夏购买了车票,二人欲乘坐火车前往其他城市生活。对此,小夏监护人均不知情。2023年12月底,二人进入车站时,因无成年监护人陪同,引起公安机关注意。经侦查,小刚在与小夏见面期间未发生不当行为。案件发生后,小刚以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是检察机关延伸职能的应有之义,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与配合。本案检察官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进“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深入孩子的内心世界,驱散他们心理的阴霾,还他们一片明媚晴朗。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夏存在厌学、沉迷网络等问题,本该生机勃勃、阳光灿烂的花季少女,为何会萎靡不振、消极厌世?了解到小夏曾遭受过较为严重的校园暴力,检察官立即启动未成年人特殊帮教制度,向小夏居住地妇联发出协助函,请求给予心理咨询援助支持,对小夏提供三次心理疏导,随后又与小夏居住地检察院联系,反映其曾遭受过校园暴力的情况,协调该院“未检工作室”作为小夏的心理疏导场地,并对小夏在义务教育阶段休学问题进行后续跟踪,督促小夏复学。 对于小刚的涉案情况,检察官从教育感化角度出发,委托小刚居住地检察院对小刚的成长经历以及家庭教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全面了解小刚的成长经历和受教育情况。同时对小夏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也展开多维度社会调查,分析两个孩子的心理状况,及时对消极心理和不良情绪进行干预矫治,在孩子内心播撒希望的种子。 涉罪未成年人就像茫茫大海中误入歧途的小舟,全社会都应为其点亮希望的灯塔,指引他们识途“返航”。2024年6月11日,本案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呼和铁检院邀请妇联工作人员、教师、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院对小刚作出不起诉处理。随后,检察官对小刚进行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常见犯罪及相关案例,为其敲响警钟,告诫小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谨慎行事,清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引导这个“迷途少年”归航。 该案当事人分别居住于广东省和陕西省,而涉案地又在内蒙古,跨越三省,当地检察院和各方当事人以及社会组织积极协助配合,跨省协作+社会多方联动,实现本案高效办理。案件虽已办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没有画上句号,呼和铁检院将用心、用情、用爱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帮助他们循光返航,走出人生歧途,重塑精彩人生,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 文字:王晓楠 图片:薛淞、贺嘉玉 编辑:薛淞、贺嘉玉 审核: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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