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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线‖走进毛乌素,借改革东风,绘就生态青绿底色 |
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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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毛乌素 借改革东风,绘就生态青绿底色 3月的鄂尔多斯,风还很硬,不时裹挟着沙土。为高质效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案件,厘清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案发特点和深挖案件成因,畅通与当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有效衔接,近日,呼和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艳红带队走进毛乌素,深入茫茫沙海,踏进露天矿区,借力改革东风,以检察履职绘就生态青绿底色。自全区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呼和铁检院已提前介入并开始办理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污染环境案件,案件主要集中在所辖鄂尔多斯西部资源富集、生态又极其脆弱地区。随着案件的实际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隐藏的疑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南端,地处呼包鄂榆城市群,境内被毛乌素沙地覆盖,植被极其脆弱;鄂托克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部,隔黄河与宁夏相望,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四个,两地富集的矿产资源,导致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发案量较高。 为实现案多人少情况下的高质效办案,我院“夯基垒台”,采取同一办案组同时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以及相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体办案”模式,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民事赔偿等综合治理协同并进,有效助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调研组分别与当地的公、检、法进行对接,问道取经,了解当地司法机关多年形成的办案共识和量刑标准,与当地旗政府、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等多部门共同召开研讨会,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情,剖析当地环资类案件多发的深层次原因,探索检察机关社会综合治理的切入方向,并在调研中收集了当地行政部门反应强烈的一些综合性、普遍性问题。 在共商过程中,公检法政四方达成“恢复性”司法共识,为联动办案“立柱架梁”。那就是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不单是为了抓多少人、判几年刑、罚多少钱,更在于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通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教育引导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身为“修复者”。 在“跨地域集中管辖”办案的初步探索中,办案团队根据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类型,因地制宜、因案而异,精雕细琢,不断找寻专业、科学、适合的修复方案,并持续跟进监督。 五天的行程紧凑,对接单位部门密集,通过深入一线实地走访,解决了办案实务中大量不明确或者机制不畅通的问题。办案组不仅仅着眼于刑事办案的疑难认定问题,通过远程视频设备的共享、探索设立生态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措施,厘清办案难点、统一认定尺度,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效率。还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对案件中被毁坏沙地、被破坏的自然保护区和非法开采矿区三个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取证,积极对接当地自然资源局、林草局,还为下一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行可谓收获满满,呼和铁检院将继续“精耕细作”,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衔接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实现齐抓共管,达到“1+1>2”的协同共治效果,以饱满的检察热情和专业知识储备承担起守护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任。 文字:王晓楠 图片:王逍 编辑:薛淞、贺嘉玉 审核:李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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