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重要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两高两部”干警近亲属禁业清单...
· 部署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聚...
· 扎扎实实抓好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
· 中共中央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
·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2020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典型案例    
· 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传...
· 涉案300亿!特大跨国网络赌博团伙...
· 被批评内心苦闷 男子高空抛物将25...
· 检察官使出"绝招" 认定的贩毒数量...
· 中国最高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
· 求复合被拒后在高速逆行27公里 四...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呼和铁检院党支部“培养考察”亮新招 “梯次管理”注活力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呼和铁检院党支部“培养考察”亮新招 “梯次管理”注活力
 
 
 
    2018年7月10日下午,呼和铁检院党支部召开本年度第六次支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培养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马国强主持,全体支委及各党小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先由组织委员向大家介绍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流程规范》,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积极分子培养管理的具体要求。随后,各党小组组长分别对本小组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察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名推荐已具备发展为预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列为第一梯队人选。其他参会人员针对推荐人选依次进行了评价发言。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最终确定第一发展梯队名单。
    我院目前35岁以下年轻干警19名,其中党员只有7名,其他年轻干警工作踏实努力,思想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支部各项建设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多,名额少的现状,支委会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梯次管理。充分利用年度考核、谈话了解、采取民主推荐、讨论研究等方式,掌握梯队人选,建立信息库,实行重点管理。
    党支部书记马国强强调:对积极分子的管理和培养,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强化党支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各支委及党小组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考察培养,加强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状态,结合工作、学习、等方面考察情况,形成定期考察分析报告。
    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梯次化”管理,不仅能带动年轻干警自觉提升政治修养,增强参与支部建设积极性,增加党组织建设活力,更能达到强化党支部队伍建设的目的。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