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公诉讲堂”“规范制作起诉书”献终章
2018年5月21日上午,“呼铁公诉讲堂”第四次开课。主讲人王琪为全院干警带来了关于“如何规范制作起诉书”的最后一次讲授,以案为例,重点讲解了起诉书中证据与法律根据两方面的规范表述问题。
主讲人王琪讲到,证据和法律根据是起诉书中最重要的两部分内容。在列举证据时,应注意证据的列举顺序与表述方式,对容易混淆的证据种类予以明确区分,既不能遗漏具体证据,也不能把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关的证据列举在内。在引用法律根据时,应依据引用的法律条文作不同表述,注意引用条文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既不能遗漏法条,也要避免重复性表述。
截至目前,“呼铁公诉讲堂”已用三堂课的时间,向我院干警充分传达了规范制作起诉书的重要性。在三次授课中,有讲解、有问题、有讨论、有标准,注重实战与实效。通过授课,使参训人员进一步认清起诉书作为公开文书,其规范与否直接体现检察机关的公诉能力与业务素质。虽然起诉书中的大部分内容在表述上并没有绝对的对错,但是如何做到表述相对规范、内容一目了然、言简意赅,是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持续研究探讨的课题。在接下来的“呼铁公诉讲堂”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对起诉书的制作进行细化讲解,不断提高干警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全面提升我院公诉质量的目的。